5月18日,秦皇岛市药品流通领域和使用环节集中整治大会召开。为认真汲取山东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教训,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使用秩序,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将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县(区)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批发企业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购销药品时,证、票、账、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所列前5项行为的,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