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12日)记者从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精神,省直住房公积金已经开展提取公积金支付2017年度物业费业务。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及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按照规定,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2017年度物业费的业务。提取的额度是:参照石家庄市现行物业费水平和普通住房面积标准,暂按2117元/人/年提取;首次提取时可每人提取住房公积金8468元,用于支付2014-2017年四个年度的物业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2014、2015、2016年度物业费的职工,可每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117元,用于支付2017年度的物业费。 小百科:什么是省直公积金?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责任编辑:admin) |
家政秦皇岛
版权所有:秦皇岛开发区锁锁开开锁家政服务部
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
电话:0335-8678110
手机:13483378707
联系人:白先生
网址:wwww.8678110.com
热点
秦市省直住房公积金可提取支付物业费
时间:2017-04-13 18:2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昨日(4月12日)记者从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精神,省直住房公积金已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