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近日对外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机构等信息的公告,图为河北省教育厅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河北省有1100多万中小学生,为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省、市、县、学校四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河北省教育厅近日对外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机构等信息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河北省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的负责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该处还公开了联系电话:0311-66005211。
河北省教育厅同时要求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等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
河北省教育厅还要求各中小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
根据要求,9月30日前,全省中小学均将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并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各学校还将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时间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
河北省还将把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中师德教育模块内容,把学生欺凌防治纳入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必修内容,统筹安排五年一周期360学时校长全员培训,确保每一位校长在周期内均接受过防治学生欺凌相关内容培训。